特种设备资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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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定期检验程序及提交资料清单
文章来源:华道顾问 编辑:华道顾问
(一)申请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行政审批报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二)受理
窗口接到监督检验申请和相关资料后,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资料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同时通知使用单位实施检验。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出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资料补正告知书》,告知使用单位。
(三)定期检验
现场检验时,电梯受检单位及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并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
1、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
2、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
3、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4、符合规定的维护保养合同书。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定期检验。电梯定期检验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四)出具定期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标志
检验检测机构经过定期检验,按台出具检验报告,认为设备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出具检验合格标志,认为设备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使用单位将整改回执单返还检验机构,需要复检的,另行商定复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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