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资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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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分类及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申报资源条件
文章来源:西安华道安创 编辑:西安华道安创
移动压力容器是指由罐体(注1-1)或者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注1-2)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运输装备,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注1-1:罐体是指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中用于充装介质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制造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注1-2:气瓶是指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中用于充装介质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制造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铁路罐车(C1)是铁道上用于装运气、液、粉等货物的主要专用车型,主要是横卧圆筒形,也有立置简形、槽形、漏斗形。分为装载轻油用罐车、粘油用罐车、酸类罐车、水泥罐车、压缩气体罐车多种。
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氧舱(A5)
气瓶: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包括纤维缠绕气瓶(B3)、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注1-2:气瓶是指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中用于充装介质的压力容器,其设计制造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铁路罐车(C1)是铁道上用于装运气、液、粉等货物的主要专用车型,主要是横卧圆筒形,也有立置简形、槽形、漏斗形。分为装载轻油用罐车、粘油用罐车、酸类罐车、水泥罐车、压缩气体罐车多种。
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氧舱(A5)
气瓶: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包括纤维缠绕气瓶(B3)、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1)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_质量保证体系人员的任职要求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
A1、A6
|
A2、A3、C1、C2
|
A5、C3
|
A4、D
|
质保工程师 | 本科且高工 | 本科且工程师 | 工程师 | 工程师 |
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本科且高工 | 本科且工程师 | 工程师 | 工程师 |
材料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工程师 | 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工 |
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本科且工程师 | 本科且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工 |
焊接、粘接与浸渍、粘接与缠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本科且高工 | 本科且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工 |
热处理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工程师 | 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工 |
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大专且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工 | 助工 |
理化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大专且工程师 | 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工 |
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大专且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工 | 助工 |
备注:产品制造过程无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等过程时,不需要配备相应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2)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_技术人员数量_持证焊工人数
许可级别
|
机械相关专业(人)
|
焊接/粘接相关专业(人)
|
技术人员总数(人)
|
A1 | 5 | 3 | 12 |
A2、A3 | 3 | 2 | 8 |
C1、C2、C3 |
5
|
3 | 12 |
A4、A5 | 3 | 1 | 5 |
A6 | 5 | —— | 10 |
D | 1 | 1 | 5 |
3)持证焊工人数
许可级别 | 持证焊工(人) |
A1 A2 A3 C1 C2 | 10 |
A5 C3 | 4 |
D | 6 |
4)无损检测人员
a. 由本单位进行无损检测的,无损检测人员持证项目应当符合下表的要求:
许可级别
|
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无损检测人员
|
|
持证项目
|
数量(人)
|
||
A1 |
UTⅢ或RTⅢ资格
|
RTⅡ
|
3
|
UTⅡ
|
3
|
||
MTⅡ
|
2
|
||
PTⅡ
|
2
|
||
A2、A3、C1、C2 | RTⅡ和UTⅡ资格,且具有4年以上无损检测经历 |
RTⅡ
|
3
|
UTⅡ
|
3
|
||
MTⅡ
|
2
|
||
PTⅡ
|
2
|
||
C3、A5、D |
RTⅡ或者UTⅡ资格
|
RTⅡ
|
2
|
UTⅡ
|
2
|
||
MTⅡ
|
2
|
||
PTⅡ
|
2
|
||
A6 |
UTⅢ资格;
或者UTⅡ资格,且具有4年以上无损检测经历
|
UTⅡ
|
3
|
MTⅡ
|
2
|
||
PTⅡ
|
2
|
备注:无损检测系统责任人员计入无损检测人员数量中
b. 采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的制造单位,应当配备TOFDⅡ级人员不少于2人;
5)工作场所
a. 具有相应级别产品制造需要的生产场地
b. 产品承压部件的焊(粘)接必须保证的室内作业完成;大型承压部件部件外焊(粘)接时,有必要的保证焊(粘)接质量的防护措施
c. 具有原材料和焊(粘)接材料存放要求的库房或者专用场地,具有有效的防护措施
d. 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耐压试验、泄露试验和其他相关试验的专用场地及防护措施,并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e. 具有满足防护要求、空间适应产品检测需要的射线曝光室或者检测专用场地,并且具有保证底片冲洗质量和底片保存的专用场所,具有无损检测仪器和器材存放要求的场所
制造单位同时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能力的,应当具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和场所
6)生产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产品制造需要的切割设备、成形设备、机加工设备、焊接设备、焊接材料烘干和保温设备、起重设备、表面处理设备等,以及必要的工装;具有与产品制造工艺相适应的热处理炉,并且配备自动记录温度曲线的测温仪表
不锈钢、有色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a.具有的生产厂房(或者清洁场地)和生产设备,不得与碳钢混放或者混合生产;对于钛、锆、钽等容器的制造,还应当有专用的洁净封闭厂房
b.钛、锆等活性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具有满足材料切割要求的切割设备
c.钛、锆等活性金属压力容器的热处理设备具有保持还原性气氛的能力
7)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a.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产品制造需要的检测平台、无损检测仪器、理化检验仪器、耐压试验装置和泄露试验装置等
b.专项条件规定不允许外委的检测和试验项目,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c.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测量装置,并且按照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合格
8)工作外委
制造单位应当有能力独立完成产品的总体组装、焊(粘)接、耐压试验、检验等制造过程,不允许将压力容器产品的所有受压元件进行外委
制造单位的设计、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检验以及部件除焊接外的压制、卷制等成形工作可以外委,专项条件规定不得外委的,从其规定
9)产品安全性能的制造保证能力
制造单位应当具备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制造能力,能够按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进行制造,并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体现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实施,提供完整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与压力容器产品制造相关的焊(粘)接、热处理、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泄露试验等工艺文件,其中焊(粘)接工艺,制造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建立健全覆盖本单位产品的焊(粘)接工艺规程。焊(粘)接工艺规程所依据的焊(粘)接工艺评定应当在本单位进行,由本单位数量焊(粘)接人员使用本单位的设备设施焊(粘)接试件
10)试制造样品数量
许可级别
|
样品数量
|
A1,A2,D
|
1台
|
A3
|
1台
|
A4
|
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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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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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舱、医用氧气加压氧舱、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各1台
|
A6
|
1台
|
C1
|
1台
|
C2
|
1台
|
C3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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