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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承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宣贯会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编辑:西安华道安创
为了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顺利实施,持续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全面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受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委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于2020年1月6日和8日分别在杭州和佛山召开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宣贯会。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正司级)薄昱民、消费品认证处处长徐秋媛、工业品认证处处长丁兆国、信息中心副总工谭敏清,以及浙江和广东省市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认证监管的领导、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副主任宋向东和来自相关认证机构、检测机构、企业代表约800人参会。薄昱民重点介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出台的背景及政策要求,指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第三方评价的基础上增加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市场化、国际化方向进行的重要改革措施,改变的是评价方式,而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并没有改变。对生产企业来说,产品上市准入的费用和时间成本降低了,但是对企业自身质量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了,企业在样品检测合格的基础上,需要自己确认并承诺具有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会议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思路和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要求、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和交流。 宋向东表示,感谢总局认证监管司和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年来的支持与帮助,中心高度重视和全力配合此次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今后仍将一如既往努力发挥“国家队”和“排头兵”作用,积极做好改革相关服务工作:一方面及时向总局和信息中心报送相关资料信息,同时也将简化相关工作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方便、优惠的服务,以便切实把改革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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